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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2025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专业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责任编辑: 审核人: 访问量:213发布时间:2026-04-10

按《番号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番号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要求及校研字(2025)37号《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精神,现将2025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SZ、SF、SM)、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BZBF)专业实践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

1、单位须高度重视专业实践工作,结合专业实践要求和企业技术研发实际需求,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统筹推进2025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培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

2、研究生及导师应积极联系落实专业实践单位和行业导师,20266月8日(周一)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行业导师资格申报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3、研究生应与校内导师共同制定个人专业实践计划,导师应20266月8日(周一)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5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任务计划申报工作。研究生须签署《专业实践保密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相关事项完成后由所在学院审核。

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与实践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产教融合专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不少于12个月,工程硕博士专业实践时间依据相关管理文件确定),非定向培养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参与实践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上述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应每月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专业实践进展,校内导师、行业导师及学院应及时查看了解研究生实践情况。

5、研究生应于专业实践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登录系统提交专业实践总结报告,行业导师、校内导师、学院应依次及时审核。根据《研究生学业考核与分流管理办法》(校研字〔2021〕49号)规定,专业学位硕士生在第二学年末未获得专业实践学分的,将被视为学年考核不合格

6、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校外实习实践及外派科研活动安全工作的意见》(校研字〔2024〕53号)要求,所有参加校外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均须通过“i南航”严格执行离校审批和请销假制度,并由导师或实习实践单位为其购买人身保险,具体由研究生导师负责落实到位。

7、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二、2025级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

1、定向培养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应按培养方案总则要求完成以下实践内容:

①作为第一负责人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参与企业与培养单位的合作项目;

②为番号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设至少1学分的课程教学或为番号 学生作重要学术(工程)前沿讲座2次及以上。

2、定向培养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于上述工作完成之后,应及时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导师、学院应及时审核。

附件1:行业导师库系统流程说明.pdf

附件2:专业实践保密安全承诺书.pdf

附件3:专业实践系统流程说明.pdf

附件4: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5: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校外实习实践及外派科研活动安全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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